近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涉及部分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盘子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凤凰镇格外香快餐店经营使用的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因抽检餐具属于日常用品无法进行召回,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消毒不彻底。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碗、汤碗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凤凰镇金凤凰面馆经营使用的碗和汤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因抽检餐具属于日常用品无法进行召回,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消毒不彻底。鉴于当事人2024年已因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接受过警告的行政处罚,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自行消毒碗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杨舍镇雅轩饭店(个体工商户)经营使用的自行消毒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因抽检餐具属于日常用品无法进行召回,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为餐具清洗过程不规范,消毒不彻底。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陈酿酒调香白酒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杨舍镇晨阳亲亲外婆家快餐店经营的陈酿酒调香白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12瓶,销售6瓶,剩余6瓶已用于腌鱼去腥,货值96元,餐饮环节无召回,不合格原因为供货商问题。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1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五、鲜百合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杨舍东城吉麦德购物广场经营的鲜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6.5公斤,销售4.986公斤,下架封存1.514公斤,货值227.36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问题。鉴于当事人日常进货时有对购进的农产品采取索证索票,能确定食用农产品来源,购进百合时索取了相应的营业执照和进货单,如实说明了进货来源,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并没收抽检不合格同批次(已下架)百合1.514kg。
六、鲜百合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杨舍西城闫亚蔬菜摊经营的鲜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8公斤,销售8公斤,货值400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问题。鉴于当事人日常进货时有对购进的农产品采取索证索票,能确定食用农产品来源,购进鲜百合时索取了相应的营业执照和进货单,如实说明了进货来源,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七、鲜百合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杨舍镇包基嘉佰惠超市经营的鲜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8.75公斤,销售8.75公斤,货值346.5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问题。鉴于当事人日常进货时有对购进的农产品采取索证索票,能确定食用农产品来源,购进鲜百合时索取了相应的营业执照、进货单以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八、百合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杨舍镇美邻管家周欢生鲜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9公斤,销售9公斤,货值446.4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问题。鉴于当事人日常进货时有对购进的农产品采取索证索票,能确定食用农产品来源,购进百合时索取了相应的营业执照、进货单以及农残检测证明,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九、百合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杨舍镇万红冠冠栗食尚超市经营的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18公斤,销售18公斤,货值800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原因。鉴于当事人日常进货时有对购进的农产品采取索证索票,能确定食用农产品来源,购进百合时索取了相应的营业执照、进货单以及农残检测证明,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十、鲜百合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杨舍镇俞记食品经营部经营的鲜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8公斤,销售8公斤,货值400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问题。鉴于当事人日常进货时有对购进的农产品采取索证索票,能确定食用农产品来源,购进鲜百合时索取了相应的营业执照、进货单以及百合检验检测报告,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十一、八角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锦丰镇青草巷钱多多冷冻品经营部经营的八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5公斤,销售5公斤,货值300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进货环节问题。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5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十二、咸五花肉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宝亿隆超市经营的咸五花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店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20公斤,销售20公斤,货值959.2元,已销售部分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供货商问题。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4.43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十三、咸肉
(一)抽检基本信息。张家港诺金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咸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该公司共购进该批不合格产品5.25公斤,销售5.25公斤,货值852.61元,餐饮环节无召回,不合格原因为进货查验不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02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