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料预处理技改项目 |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东海路1号 |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450万元,利用现有土壤修复剂车间的闲置空间,增设一套油脂原料(含桶)预处理装置,通过破桶、分离、清洗、油水分离等工序,使油脂原料与其包装桶油桶分离,油脂原料通过泵导入储罐,实现二次资源(油脂)的再生和利用,废铁片回收外售。同时优化油酸甲酯生产线废气处理设施,利用现有发酵间闲置的1级活性炭箱,将原来的“2级冷凝+2级水喷淋+1级活性炭吸附”提升为“2级冷凝+2级水喷淋+2级活性炭吸附”。本项目涉及的产品为油酸甲酯、工业级混合油,项目建成后,其产能不变。 |
1、废气:本项目油脂原料(含桶)预处理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2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依托现有15m高3#排气筒排放,排放量在现有以新带老削减量内平衡,不增加。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水洗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水洗工序,不外排,蒸汽冷凝水作为冷却循环塔补充用水,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合理布置。 4、固废:主要为废铁片,回收外售,零排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