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张家港市南丰镇老镇区(NFZQ-04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主要内容进行报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7月14日,在此期间,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致电:0512-55397612(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3日
一、调整范围
张家港市南丰镇老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涉及1个基本控制单元,NFZQ-04基本控制单元范围为东至新204国道、南至南丰东路、西至振兴北路、北至南丰大道,用地面积62.48公顷。
二、调整内容
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完善用地布局,科学指导下一步开发建设,对本次调整范围内的用地性质进行调整。具体如下:将泗兴路北侧、新丰路东侧的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