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现将《江苏省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港丰公路北侧工业区(JFGY-04-01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主要内容进行报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5月17日,在此期间,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致电:0512-58959027(冶金园规划建设局)。
锦丰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8日
一、调整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范围北至润忠东路,南至北中心河,东至乐杨路,西至二干河,规划总用地面积约96.53公顷。
二、调整内容
本次控规调整涉及JFGY-04-01一个基本控制单元,具体如下:
1.根据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基本控制单元范围;
2.根据现状企业宗地范围,将部分供电用地(U12)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
3.为满足规划区内停车需求,将新增用地和调整部分二类工业用地为社会停车场用地(S42);
4.为满足产业发展需求,新增二类工业用地(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