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孙有富、夏秀兰因保管不善,将张建房字第0059369号房产证、张国用(1997)10234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有富、夏秀兰
公 告
聂玉龙、崔秀勤保管不善,将8201414001314130870029-0008不动产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聂玉龙、崔秀勤
公 告
李自伟、王国勤因保管不善,将苏(2025)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2018327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自伟、王国勤
公 告
汪明、戴国英因保管不善,将张房权证杨字第0000172674号房产证、张国用(2009)0022109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汪明、戴国英
公 告
叶惠媛因保管不善,将张家港市农地承包权(2015)第320582102216120047J号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惠媛
公 告
李军因保管不善,将苏(2023)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5304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军
公 告
倪文君因保管不善,将苏(2016)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0038527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倪文君
公 告
徐平因保管不善,将苏(2024)张家港市不动产证明第2001466号、苏(2024)张家港市不动产证明第2001467号不动产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平
公 告
张国平保管不善,将张国用(1998)0802058号不动产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国平
公 告
吴力、沈长丽因保管不善,将苏(2016)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0021538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力、沈长丽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11日